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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日、韓兩國職棒對自由球員的相關規定,不難發現中華職棒的球員在沒有自由球員(FA)制度下所受的限制。

 日本職棒在本月1日公布新修訂的FA規定又比以往進步,職業球員成為FA的期限再縮短年。如從2007年起,透過職棒選秀會加盟的大學生或社會人選手,只要打滿7個球季就可成為FA(1球季至少登錄145天、比之前少5天)。高中生或循其他方式加盟者則為8球季,但想挑戰大聯盟(海外FA)就需打滿9球季。

 韓國職棒的FA規定是:打滿9個球季後可以成為國內FA,若想挑戰海外職棒(主要是美、日),則只需打滿7個球季,但前提是要球團同意,且每球團每年以1人為限。

 日韓職棒對國內FA、海外FA的規定剛好相反,應該是彼此思考模式不同所致。日職認為好人才必須留在國內多效命2年,這當然也是對自身的環境有信心,而且也不會虧待球員。

 若以兄弟象隊的「恰恰」彭政閔為例,他在象隊已打滿8個球季,如果是在韓職球隊,必須經過球團同意才能轉戰美國職棒。如果是在日職,也還無法自由挑戰大聯盟,仍須透過「入札制度」才行,而這還是得經過球團這關。不過他可以成為國內FA,重新與舊東家續約或選擇轉到其他球隊,但新東家需對原屬球隊提供人員與金錢的補償。

 中職打了近20年仍無法建立合理的FA制度,目的自是降低人事成本與防止人才外流。但過度「鎖國」的結果,不僅造成大環境無法與時俱進,美日職棒的挖角反而越演越烈,甚至從根掘起,使旅外球員的年齡層越來越低,這些都不是國內棒運發展的正常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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