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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標題之際,我想先勾起大家之前都知道的一則新聞,就是興農牛在味全龍與三商虎兩隊在1999年解約之際的一則新聞。

1999年三商虎、味全龍相繼解散,當年所剩的四球團協議之後達成默契,由戰績最差的興農牛優先補強戰力,在此一狀況之下,牛隊球團一口氣補進了張泰山、葉君璋、陳金茂、武建州、翁豐堉、林仲秋等球員;牛隊補強之後,鯨隊補進了林岳亮、獅隊補進了許聖杰、象隊補進了蔡豐安、郭一峰、劉義傳等人。



在這一則新聞消息中,興農牛拿到最大的即戰力,也就是張泰山、葉君璋、翁豐堉以及林仲秋等人,所拿到的都是極品中的極品,但是當時拿到味全球員最多的興農牛隊卻在半年後將陳金茂、武建州及陳炳男等人解約,連當初與興農簽下複年合約的張泰山及葉君璋等人都因為調薪制度的問題,而將複年合約解除。雖然最近有開出謝佳賢複數年約 興農有意吸收的消息,但是總是有球員感到懼怕,深怕這個複年合約又再度的中途而終止。

這則新聞至今還留存在許多人的心中,討論著為什麼興農牛在該次教訓之後,竟然還想用相同招數再度於這次米迪亞暴龍及中信鯨隊中獲取好處,這樣的情形又再度發生了嗎?我想聯盟應該要控制一下是否該繼續以特殊情形來看待這次的球員選秀制度才是。畢竟球員在球隊解散之際,應當沒有所謂的還要重新加入選秀才能繼續他們的職棒生涯才是。

球員在球團解散後,所應該要做的就是與其他有能力簽約的球團簽下合約,因為合約已經不被球團保護的情形下,無須再去理睬聯盟所做的假性規定,這對球員來說都是不公平的制度,球員的歸屬並不是由選秀再度出價,被選上沒有加入該球隊,薪水還要由新球團來做規定,這樣的情形難道還要發生嗎?

更誇張的是,我想應該有所謂的不尊重聯盟規定將會被聯合封殺的默契存在,也因此在球員方面都是屬於被動的情形,任由球團及聯盟宰割,球員完全沒有機會自由選擇未來的路,這是更令人感到悲慘的事情。球員想要繼續生存在中職的唯一方法,就等同於只能尊從聯盟的規定繼續打球,這樣球員會快樂嗎?

而在這次興農牛又放話要一次拿下三個球員,與之前中信鯨不惜以解散球隊為理由作為籌碼,最終卻連自己球團也無法撐下去,球隊也因此而解散,個人在這次的選擇上希望聯盟應該要硬起來,既然敢拒絕中信鯨這樣的無理要求,應該不能再度給興農牛特例再度開啟制度漏洞大門,以免往後又有相同類似的情形出現。

還記得大家所罵很慘的領隊會議嗎?領隊會議不也是因為沒有白紙黑字的說出球團與聯盟之間的關係,許多事情都是用『搓』出來的結果,但是這樣聯盟有沒有公信力了?經過許多事件後我們早就發現聯盟高層等於空殼,說了也不會改有什麼用,但我希望這次在興農放話的情形下,千萬別再度開啟制度的漏洞,讓正常的選秀選下去,而不是重新的為了平衡實力而又做出特例,這樣對球迷來說就這樣的選秀就會變的很沒意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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