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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Adjudged):裁判以他的判斷所做的決定。判決做出後球隊不能做任何抗議,除非裁判引用規則錯誤。

促請裁決(Appeal):守備的球員向裁判指出進攻選手違規的事情,以達到讓他出局的目的。

投手犯規(Balk):壘上有跑者時投手投球動作違反規則,此時壘上的跑者可以往前進一壘。

壞球(Ball):投手投出的球未進好球帶(Strike Zone),而且打者也沒有揮棒。

壘(Base):用帆布包或橡膠板做成的四個點,是跑者要得分必須踩到的地方。

壘指導員(Base Coach):在一、三壘指導區(Coach Box)內,穿著球服指揮打者及跑者的人。

四壞球(Base On Balls):打者獲得四個壞球,可以上到一壘的判決。

打者(Batter):在打擊區內擊球的選手。

擊球跑壘員(Batter-Runner):打者擊球後到出局(或上壘)之間的動作。

打擊區(Batter's Box):打者打擊時應該站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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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ndyyao12345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