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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中跑者進壘或回到原壘包的情況多不勝數,以下舉出幾個較常發生的情況做解釋:

有以下情況時比賽停止,跑者要回壘(或進一個壘): (A) 一壘有跑者時,打者被投手的投球擊中,壘上的跑者進一壘。 (B) 捕手要傳球觸殺壘上的跑者(或阻殺盜壘),卻受到主審妨礙使得球傳偏時,壘上的跑者不能利用這個機會進壘,即使這個傳偏的球造成夾殺,裁判也應該讓比賽立刻停止,跑者回到原來的壘上。不過,捕手的傳球如果剛好觸殺了跑者,就不算主審妨礙,觸殺成立。 (C) 投手犯規時,壘上跑者各進一壘。 (D) 打者違規打擊時,已經跑到下一個壘的跑者應該回到原來的壘上。 (E) 界外球沒有被接到時,壘上的跑者應該回到原來的壘上。 (F) 界內球在內野手之前碰到裁判或跑者時比賽停止,跑者出局,打者保送進一壘。 (1) 界內球先碰到野手之後碰到裁判(或跑者),雖然球在沒有落地前被其他野手接到,仍然不算是接殺出局。 (2) 落地後成為界內球再反彈到界外碰到裁判,比賽繼續進行。 (3) 跑者碰到擊出的界內球應判出局,不過有兩種情況是例外的: (a) 球先碰到野手再碰到跑者。 (b) 球從野手的兩腿間穿過,直接碰到跑者,而且其他的野手根本沒有辦法接球時。 (G) 投手投出的球直接夾在主審或捕手面罩上(或者是身上的其他用品)時,壘上的跑者可以推進一個壘。但如果這個球是投手所出的第三個好球或者是第四壞球時,不但壘上的跑者可以推進一個壘,打者也可以獲得保送。 (1) 擦棒球先碰到主審再反彈被捕手接到時,不算接殺出局。 (2) 擦棒球夾在主審面具時不算接殺出局。 (3) 投手投出的第三個好球碰到主審反彈後,雖然捕手在球未落地以前就接到,但仍然不算接殺出局,必須把球傳向一壘或者觸殺打者,才算出局。 (H) 投手所投出的球碰到要得分的跑者(例如盜本壘)時,所有的跑者各推進一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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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ndyyao12345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